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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6 年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的通知

2026-03-18 奖学金

各相关院校和在校学生:

为引导和鼓励青年学生投身仪器仪表事业发展,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倡导,在我国仪器仪表行业领军企业的支持下, 设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下称奖学金)。本年度奖学金由上海唐辉电子有限公司和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资助。

一、奖励范围

本奖学金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的设奖院校中,对按规定名额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阶段、研究生阶段(硕士生和博士生)进行评选,每个阶段只允许申报一次,无论获奖与否,不得重复申报。已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的学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奖励等级及奖金额度

本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

其中:特等奖1名(可空缺),奖学金10000元;一等奖不超过20人,奖学金3000元; 二等奖不超过80人,奖学金2000元。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仪器仪表及测控专业,具有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道德高尚,成绩优异。

(三)本科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实践能力;

2.在各级科技竞赛中,成绩显著并获奖;

3.在参与科研项目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项目中,成绩突出并获得“优”;

4.在业余科技制作、实验设备的改进中,有具体的作品或创新;

5.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论文(含正式录用)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发表论文;

6.在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并完成调研报告或建议,且已提交有关部门或被采纳、登载。

(四)研究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导师负责的鉴定、获奖、专利成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某一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或进展;

2.在导师的指导下,实际承担或参与某项具体的科研项目,完成规定的设计或试制任务,已取得一定的创造或阶段性成果;

3.在国内外一、二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含录用者),在国际会议或国内一级学会组织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发表论文;

4.在实验室建设及实验设备改造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为所在单位制作某台(套)具体的实验装置、演示系统(含软件),开设了一项新的实验课,或使实验室配套;

5.在导师负责的某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设计或工艺改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设计、工艺在某个产品上、某个部门获得实际应用,并被使用部门验收、认可;产品已转让有关企业并正式签订转让合同(含意向协议)。

四、申报形式及要求

(一)院校推荐

经院校申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评估后确定如下具有推荐资格的院校名单及推荐名额。名单上的院校在通知发布后进行校内评选或推优,名额范围内被推荐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线上申报,申请类型为“院校申报”。院校推荐名单、名额如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位)、北京交通大学(1位)、北京理工大学(3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1位)、重庆大学(3位)、大连交通大学(1位)、电子科技大学(2位)、东南大学(2位)、国防科技大学(1位)、哈尔滨工程大学(1位)、哈尔滨工业大学(3位)、哈尔滨理工大学(2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1位)、合肥工业大学(3位)、河北大学(1位)、华侨大学(2位)、华中科技大学(4位)、吉林大学(1位)、江苏大学(1位)、清华大学(2位)、厦门大学(2位)、上海大学(3位)、上海交通大学(2位)、上海理工大学(4位)、沈阳工业大学(2位)、四川大学(1位)、天津大学(4位)、天津理工大学(1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位)、西安工业大学(1位)、西安交通大学(2位)、燕山大学(1位)、长春理工大学(2位)、浙江大学(3位)、中北大学(1位)、中国计量大学(1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1位)。

(二)个人申报

除院校推荐外,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仪器仪表类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可在线进行自由申报,申请类型为“个人申报”。“个人申报”除满足第三条申报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本科生的综合成绩需在本院校内排名前20%。

2.研究生需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期刊名录请参见学会官网www.cis.org.cn)。

五、申报方式

本奖学金仅面向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的会员,非会员请先注册成为会员(https://reg.cis.org.cn/)。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登录申报系统(https://reg.cis.org.cn/keji)注册后,在系统中按步骤要求填写申请表。根据实际申报形式选择“院校申报”或“个人申报”。所有研究成果、奖励、发表论文等均需提供文件证明,证明材料备注好名称,以附件形式提交至系统。“个人申报”需由相关班主任或导师提供推荐信,以补充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申请表在线填写完毕后打印,填写院(系)审查意见、签字、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后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励办公室。

六、评奖程序

(一)奖励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予以正式受理,并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二)初评采取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办公室负责制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

(三)对通过初评的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会评。必要时,通过电话视频、现场答辩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考察。评委会评委以科学、公正、独立为原则行使评审权力,对评审结论负责。

(四)奖学金一等奖应由到会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二等奖应当由到会委员的1/2以上(不含1/2)通过。

七、公示与颁奖

(一)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本年度的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获奖名单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的网站上及有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二)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择期举行颁奖仪式。

(三)奖学金全额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获奖证书寄送至学生本人。

(四)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重大问题,经查实后,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的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并撤销其奖励,追回证书,三年内取消该单位的申报资格。

八、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6年6月1日。盖章申请表原件以寄出日期为准,过期将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23层中国仪器仪表学会B区  邮编:100088

联系人:王跃超 010-82800750,19910635698,wyc@cis.org.cn

    曹 征 18612207940,caozheng@cis.org.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刘岩 15188789830,18911522009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2026 年 3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