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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2026-06-17 科普动态

本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各科普教育基地、各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会员单位,地方仪器仪表学会等相关单位及科技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科普文件精神,积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全国学会联合行动的通知》等“全国科普月”相关工作部署,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现动员本学会相关单位和广大仪器仪表科技工作者,结合各自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月”系列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普及仪器仪表学科技术知识,引领优质科普内容创作、展示仪器仪表科技创新成果,帮助公众提升对仪器科学技术的认知和理解。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围绕“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五类重点科普群体(产业人士、青少年、老年人、农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通俗易懂、易于参与和体验,且易于接受和理解的方式,策划科普活动和科普创作。

(二)活动主题:科技改变生活 创新赢得未来

(三)活动时间:2026年9月(全月)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实施《科普法》,解读国家重大科技政策和战略部署,引领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技强国建设,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坚持”四个面向”,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科普方式,丰富新质生产力科普场景,加强基础研究成果科普,引导公众及时认识、理解、接受和运用科技成果,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仪器仪表领域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充分展现科技工作者为夯实科技基础支撑、努力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生动实践。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注热点,推动科普资源和服务下沉基层一线,深入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活动

(一)科普报告话前沿。动员仪器仪表科技工作者、行业专家,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大学生、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群体,开展前沿科普报告,聚焦基础研究和新质生产力,解读新技术、新成果,搭建小规模、高频度、互动性、多学科的科普交流平台,共话科技和产业发展未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二)科普阵地探未来。鼓励仪器仪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课堂、生产线等,打造互动体验式、场景式的科普活动。鼓励设有科普展厅(展示)资源的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行动,设计主题体验路线,开展打卡、探馆、研学等活动,探索科普促进新型消费的内在潜力。

(三)千万IP创科普。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优质仪器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动员各单位仪器仪表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科普工作者等参与科普创作和传播。形成全社会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热爱科学的生动局面。发布科普内容和相关活动时添加“#千万IP创科普#”话题标签,还鼓励原创科普内容同时参与本学会在科普中国平台举办的“大家说仪器”科普创作大赛(作品申报链接:https://zhengji.kepuchina.cn/?collect_id=37;请点击“申报入口>参与申报”按钮提交参赛作品)。

(四)科学文化进基层。鼓励学校、企业、科研院所、科技志愿服务队伍等各类科普主体,推动仪器科普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用好线上线下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展览、讲堂、演出、科普市集、科普阅读、科幻电影展映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科普服务。

四、参与方式和时间节点

(一)活动申请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不同科普群体需求和关注,积极策划或推荐仪器仪表领域特色、亮点科普活动,并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2026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于联系邮箱,本学会负责汇总、并遴选、推荐及传播优质活动资源。 

(二)活动宣传

2026年8月10日起,各活动举办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月平台(www.kepuyue.com)或科普中国网站(www.kepuchina.cn)获取宣传资源,发布重点活动信息,供公众了解参与。

(三)活动总结

请本学会各分支机构、科普教育基地和共建基地等科普团队及其科技工作者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并于2026年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单位及其科技工作者要把全国科普月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的重要举措,强化社会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各分支机构、科普教育基地参与或组织“全国科普月”情况将同往年一样,作为科普工作考核评价依据。

(二)积极创新,务求实效。鼓励创新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普中的应用,增强科普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科技感、体验感,引领科普新风尚。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联动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把握宣传节奏,推出宣传精品,让正能量成为大流量。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科普中国等标识,突出活动品牌。

联系方式: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2800456

邮    箱:Lsh@cis.org.cn

附件:2026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2026年6月16日